本网公告 更多>>

恭祝山西华企品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三晋商标网正式上线,欢迎大家咨询!

三晋商标网

电话:400-188-1013

手机:13485361194(微信同号)

邮箱:584197501@qq.com

ppt切换
最新动态 更多>>
典型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典型案例

“解百纳”案圆满收官

作者: 时间:2012-10-12 14:59:56

   

2011年伊始,已持续9年的“解百纳”案传来和解的消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调解,“解百纳”商标案争议双方就“解百纳”商标的使用问题达成和解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张裕集团)明确为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的合法持有人,即该“解百纳”商标所有权归张裕集团所有;经商评委调解,张裕集团无偿、无限期许可中粮酒业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法合营王朝葡萄酿酒有限公司及山东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使用“解百纳”商标。
  该案可追溯至2002年,当年中粮等数家公司分别对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向商评委提出撤销注册申请。商评委于2008年5月26日作出维持商标注册的裁定结果。此后该案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重新回到商评委,并最终达成和解。
  对于和解结果,张裕集团方面认为,“解百纳”案终结后,全国将只有包括其在内的7家葡萄酒企业使用“解百纳”商标生产和销售葡萄酒,这将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有效消除“解百纳”品牌葡萄酒现有的恶性竞争局面,使“解百纳”品牌葡萄酒市场得到健康发展。中粮方面亦表态称,商评委进行调解的出发点是权衡整个葡萄酒产业链的利益,现在的结果将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中粮对此持支持态度。
  点评:“过程是曲折的,结果还算美好”,这是业内对“解百纳”案的评价。通过和解方式,减少诉讼的时间及金钱成本,最大限度地实现互利双赢,无疑是值得提倡的,特别是在商标大案、要案频发的当下。

上一篇:“开心网”难开心 下一篇:没有了
推荐信息
三晋商标展
商标网
商标转让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汇款方式 | 商标注册流程 | 国内商标申请 | 变更和转让 | 许可续展 | 异议和撤销 | 联系我们 http://www.sjsbw.cn

电话:400-188-1013 手机:134-8536-1194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号金茂大厦B座26层C户
三晋商标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晋ICP备12007584号-1
技术支持:山西华企品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晋公网安备 14010502050062号

网站关键词:商标注册 商标查询 商标注册查询 三晋商标网 商标网 注册商标 山西商标注册中心 商标注册流程 山西商标注册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