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祝山西华企品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旗下的三晋商标网正式上线,欢迎大家咨询!
三晋商标网
电话:400-188-1013
手机:13485361194(微信同号)
邮箱:584197501@qq.com
商标异议申请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商标注册人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商标局核准变更申请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 填表须知: 1、商标异议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可按规定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异议理由可另附于异议书之后,并附上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复印件。 3、商标局将《商标异议书》副本转交被异议人,限期在三十日内答辩。逾期不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由商标局进行裁定。 撤销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属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商标注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商标注册。 如果注册商标属于下列情形,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除外; 与他人在先取得的权利(版权、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公司名称权)相冲突的; 与他人已经使用并已取得一定影响的商标相同并且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的商标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
关于我们 | 汇款方式 | 商标注册流程 | 国内商标申请 | 变更和转让 | 许可续展 | 异议和撤销 | 联系我们 http://www.sjsbw.cn
电话:400-188-1013 手机:134-8536-1194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1号金茂大厦B座26层C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