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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先注册or边注册边使用?

作者: 时间:2019-1-11 11:28:31

  现如今,企业如果没有一两个主打的品牌的话,都难以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然而,太原商标注册需要大概一年左右的时间,对于企业而言,商业上的机会那可是争分夺秒,占据先机势必有巨大的优势,更何况是整整一年呢。但是不注册商标的话就使用商标又有风险。到底是先注册商标再使用好还是边注册边使用呢?
  一、我国商标法的原则
  1、注册原则
  注册是确认商标专用权归属的一种过程。世界各国商标法确认商标专用权所采用的基本原则有两种,一是注册原则,二是使用原则。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不管该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使用原则是指商标通过使用即可产生权利。根据这一原则,最先使用者可以获得商标专用权。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我国《商标法》采用的是注册原则。
  2、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由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重要程序性原则之一。既然商标专用权基于注册而产生,而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人又并不总是一个,那么,以申请书提交的时间先后来决定商标专用权归谁所有,就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法。因此《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这就是申请在先原则,根据该原则,一个商标即使已经使用多年,如果不及时申请注册,也会因别人申请在先而失去注册机会,得不到对该商标的专用权。当然,申请在先原则也有不灵的时候,遇到两个以上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情况时,就必须通过其它方法来决定专用权的归属了。因此第十八条同时又规定,“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说明我们在采用申请在先原则的前提下,也以使用在先作为一种适当的补充。
  二、先注册VS边注册边使用
  1、边申请边使用
  好处:使用申请中的商标既不影响企业发展战略,也在使用过程中形成一定知名度,同时也留下了使用证据。如在申请过程中遭到驳回,在驳回复审中,商标局或因商标已投入使用并具有一定市场范围内的知名度从而判定准予注册。
  坏处:该商标与在先申请或者在先注册商标重复、类似的概率相对较高,或面临被诉侵权可能,一旦侵权,无论该商标是否独立设计完成,都将受到处罚,前期投资也将付诸东流,给企业造成损失与不良影响。
  2、先注册
  好处:先注册的话,企业就拥有商标专用权了!那么企业就可以放心的使用这枚商标了;拥有注册商标,那么就会受到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在相同、近似类别上使用相同、相似的商标,违者企业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先注册成功商标,那么在所注册类别内,不得有其他相似、相同商标使用,对企业而言,就是在企业所在的行业内,这个商标名称,基本上是不会出现第二次的了,消费者可以很快识别商品,提高了企业产品的竞争力。注册了商标,那么企业就可以入驻天猫了,多了一个线上的渠道,而且相对淘宝而言,消费者质量会高许多。企业也能够针对该商标规划品牌计划,宣传和推广。
  坏处:注册商标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会影响企业的产品计划(除非企业提前一年先注册商标)。如果有相同、近似商标同一天提交注册申请的话,那么商标局会先考虑已经投入使用的商标,遏制不正当抢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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